固体废物和生信息公开
2024-07-31 16:34:48广州阿雷斯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揭示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定
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利用和处理管理,杜绝环境污染和环保违法事件,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利用和处理管理。
3. 权责:
3.1 安全环境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废弃物分类和标识牌设置的标准,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储存、转运和处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部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投放、储存和公司内转运。
4. 危险废弃物定义:GAC将危险废弃物分为有豁免利用价值和无豁免利用价值:
4.1 有豁免利用价值危险废物:
(1)铝灰渣类(HW48 321-026-48):指熔解炉扒渣产生的铝灰渣;
(2)油污铝渣类(HW08 900-200-08):铸造机地坑清理的油污铝渣;
(3)含油铝屑类(HW09 900-006-09):加工机切削产生的含油铝屑;
4.2 无豁免利用价值危险废物:
(1)废水类:污水站浓缩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含油废水、废切屑液等;
(2)污泥类:指污水站压泥机压制产生的污泥、车间地沟清理的油泥等。
(3)废油类:包括设备使用中更换下来的润滑油、液压油、荧光渗透废液、废切屑液、废离型剂、废清洗液、废油漆、污水站隔离出的废油等;
(4)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废滤芯/滤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沾污大量废油污的手套等劳保用品、擦拭设备的含油抹布、更换下来的废滤芯/滤袋等;
(5)废电气类垃圾:包括废旧电器、废电路板、废电子元件、废灯管、废电池、废蓄电池、废电容及其他废电气类垃圾;
(6)废胶类:主要是机加工更换密封胶时剩下的残余废料和加工粘贴组装件产生的废料;
(7)废油管/化学品罐类:包括废油/水管、防锈剂空罐、已沾染油污/油漆的废桶等;
(8)铝灰类(HW48 321-034-48):指清理熔解炉炉壁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炉渣、熔解炉除尘装置产生的铝灰等;
(9)其他类:含油墨废墨盒/硒鼓及其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有害废弃物等。
5 投放、转运及储存要求:
5.1 危险废物放置区应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做好防雨水、防渗漏、防溢出、防火灾爆炸、防粉尘飞散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处理设施和上锁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每种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储存室或用隔板隔开,根据危险废物种类不同分别设置专用放置容器,分别在储存场所和储存容器上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由清洁工或各部门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专用放置区或专用容器内,并做好出入库交接、称重、登记和上锁管理。
5.2 油污铝渣、铝灰渣、铝灰放置区会储存高温铝灰渣/铝灰,应根据要求做好防雨水、防粉尘飞散措施,避免遇水发生爆炸事故和大气污染事故,安全环境部负责该区域的管理。铝屑放置区有可能存在废水溢出隐患,应设置地沟,并定期联络安全环境部将废水抽运,加工部负责该区域的管理。
5.3 污泥/废水/废油放置区由各生产部门将污泥、废油、废水使用专用承装容器收集后自行转运至指定放置区,所有污泥、废油、废水储存容器必须加盖储存,防止溢出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环境部负责该区域的管理。
5.4 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废滤芯/滤袋等其他危险废物放置区应将各类危险废物隔开,设专用放置桶,由清洁工或各部门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专用放置桶内,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做好防火、防泄漏措施,避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安全环境部负责该区域的管理。
6 .废弃物运输、利用和处理要求:
危险废物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利用(或豁免利用)资质的公司(签订处理合同)根据实际产生量定期清运处理,处理前应按照要求登陆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处理时由指定人员按照类别称重过磅,并如实填写转移联单。涉及有豁免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由采购部负责。涉及有豁免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的豁免利用结算及返还业务,由采购部负责。
7 .废弃物台账及应急管理:
7.1 各危险废弃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废弃物入库、出库应填写『废弃物登记台账』,记录名称、类型、日期、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确保废弃物可追溯、可查询。
7.2 发生废弃物意外泄漏、散落或其他有可能造成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时,应严格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规定》落实报告、处置等应急措施。
7.3 所有人员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要求投放、转运和处理废弃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到其他废弃物中,禁止随处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废弃物,对违反该规定的人员,公司将根据《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